比武大會

「震驚!全場的人都震驚了!」

這一刻,寂靜得彷彿時間都停止了流動。但時間其實沒有停止,因為如果時間停止了,我們也無法知道時間停止了。所以時間還在走,只是走得很安靜。

隔壁老王緩緩收回他的手。

沒有人看清他是怎麼出手的,因為他的速度太快了。為什麼太快就看不清?因為看不清的定義就是速度太快。這是一個完美的邏輯論證。

「怎麼可能?」趙公子捂著臉。

他捂臉是因為他的臉被打了。如果沒被打,他就不需要捂臉。但他捂了,所以他被打了。這個推理無懈可擊。

「沒有什麼不可能。」隔壁老王說,「發生了就是有可能,有可能就是會發生。」

趙公子放下手,露出紅腫的臉頰。在場的人倒吸一口涼氣。當很多人同時倒吸涼氣時,依據熱力學,理論上可以降低環境溫度。

「你、你竟敢打我!」趙公子顫抖著指著隔壁老王。

他的手指著他想指的人,這證明他的手指功能正常。如果功能不正常,他就指不到。但他指到了,所以功能正常。

「我為什麼不敢?」隔壁老王反問。

反問是一種高級的回答方式。它不直接回答問題,而是用問題回答問題。用問題回答問題的好處是,你不需要真的回答問題,但又等於回答了問題。

周圍的人開始竊竊私語:

「這個隔壁老王到底是誰?」 「不知道,但他肯定是個我們不知道是誰的人。」 「他看起來很強。」 「對,強到讓人覺得他很強的程度。」

最後這句話雖然是廢話,但它是誠實的廢話。誠實的廢話比不誠實的廢話更有價值,因為至少它是誠實的。

趙公子的臉色變了,從紅腫色變成了鐵青色。變臉色是人類的特殊能力,動物做不到。動物的臉色不會變,人的會變,這就是人和動物的區別之一。當然還有其他區別,但這是區別之一。

「你知道我是誰嗎?」

「知道。」

「那你還敢打我?!」

「正是因為知道你是誰,所以才打你。」隔壁老王說,「如果不知道,我可能不打。但我知道,所以我打了。知道和打之間存在因果關係。」

全場再次震驚。這次震驚和上次震驚的本質相同,只是對象不同。上次震驚的是他出手,這次震驚的是他說話。出手和說話都能引起震驚,說明震驚的觸發條件是多樣的。

趙公子張了張嘴,卻說不出話。他本來想說話,但話沒說出來。想說和說出來是兩回事。想說只是意圖,說出來才是行動。他有意圖但沒有行動,所以他沒說話。

「你以為你是誰?」旁邊的小弟跳出來幫腔。

隔壁老王看了他一眼。就一眼。

小弟突然感覺壓力很大。這個壓力是心理的,不是物理的。心理的壓力比物理的壓力更可怕,因為物理的壓力你看得見,心理的壓力看不見。看不見的東西往往更可怕。

他不由自主地後退了一步。他跳出來又退回去,完成了一次無意義的往返運動。這次運動唯一的成果就是證明了他完成了一次運動。

「還有誰?」隔壁老王環視全場。

沒有人敢動。不動是此刻最安全的選擇。如果動是危險的,那不動就是不危險的。不危險就是安全。所以不動就是安全。保命比邏輯論證更重要,因為沒命了就無法論證。

隔壁老王轉身準備離開。

「站住!」趙公子大喊。

隔壁老王停下,但沒有回頭:「你還想怎樣?」

趙公子顫抖著從懷裡掏出一張金色請帖:「這、這是三個月後的天下第一武道大會邀請函……」

「哦。」

就一個字。一個字的回答是所有回答中最短的回答。

「你可知這邀請函有多珍貴?!」

「珍貴的東西通常都很珍貴,」隔壁老王說,「這是珍貴的定義。如果不珍貴的東西也很珍貴,那珍貴這個詞就失去意義了。」

趙公子深吸一口氣:「我爹是武道協會會長!你得罪了我,就等於得罪了整個武道協會!」

「哦。」

又是哦。同樣的回答重複使用,說明他對這個話題的興趣沒有增加。興趣沒有增加就是興趣沒有變化,沒有變化就是維持原狀,原狀是不感興趣,所以他還是不感興趣。

「你只會說哦嗎?!」

「不,」隔壁老王終於回過頭,「我還會說:你爹知道你這麼蠢嗎?」

空氣凝固了。當然,空氣不會真的凝固,因為凝固需要零下一百九十度。但氣氛凝固了。氣氛是形而上的,所以它的凝固也是形而上的。

就在這時,人群中有人驚呼:「他、他胸口別著的那枚徽章……」

所有人看向隔壁老王的胸口。當所有人看向同一個地方時,這個地方就成了焦點。焦點的意思就是所有人都在看的地方。這是焦點的定義。

那裡別著一枚金色徽章,刻著一條龍。

「那是……天武令!」

「不可能!天武令三十年前就失傳了!」

討論聲像炸開的鍋。鍋炸開是因為溫度太高,討論聲像炸開的鍋是因為情緒太高。溫度和情緒在這裡形成了類比關係。

隔壁老王低頭看了一眼:「哦,這個啊。早上出門隨手別上的,忘了什麼來歷了。」

隨手。

隨手別上一枚天武令。

這就像你說「我今天早上隨手套了件衣服」,但那件衣服其實是龍袍。隨手和龍袍的組合產生了一種名為「凡爾賽」的化學反應。

「前、前輩!」趙公子雙腿一軟,跪了下去。

他跪下了,因為他的腿支撐不住了。支撐不住有兩個原因:一是腿沒力氣了,二是心理膽怯了。心理膽怯會導致腿沒力氣,腿沒力氣會導致跪下。

「饒命!」

「饒命?」隔壁老王歪了歪頭,「我什麼時候說要殺你了?」

對啊,誰說要殺他了?

沒有人說。是他自己腦補的。腦補是一種自我嚇唬行為,效果比外界嚇唬更好。因為自己嚇自己的時候,你最知道自己怕什麼。

「不過,」隔壁老王話鋒一轉,「三個月後的天下第一武道大會,我會去的。」

他沒說「我會參加」,只說「我會去」。去和參加是兩個概念。去可能是參加,可能是觀戰,也可能是路過順便進去看看。這種模糊的表達給人無限的想像空間,而想像往往比現實更可怕。

「屆時,希望你爹能給我一個滿意的交代。」

什麼交代?沒有人知道。

隔壁老王轉身離開。他的背影消失在門外,消失得彷彿一開始就不存在。但趙公子臉上的腫還在,證明他確實存在過。存在過就是存在的過去式,過去式證明了過去的存在。

直到他完全離開,眾人才如夢初醒。

「他到底是誰……」

沒有人回答。這不是不想回答,是不知道怎麼回答。不知道怎麼回答的時候,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回答。不回答也是一種回答,它的意思是「我不知道」。


三個月後。

天下第一武道大會如期舉行。

這裡應該詳細描述一下大會的盛況:各路高手雲集,武林前輩坐鎮,年輕俊傑爭鋒,場面宏大,氣氛熱烈。但這些套路大家都看過八百遍了,所以我們直接快進到決賽。

快進是一種敘事技巧,好處是節省時間。節省時間就是節省生命,因為時間就是生命。所以快進就是在救命。

決賽的對手是武道協會會長。也就是趙公子的爹。

而站在他對面的,是一個戴著黑色面具的神祕參賽者。

這個神祕參賽者一路過關斬將,每場都贏得輕描淡寫。輕描淡寫的意思就是很輕鬆,輕鬆到彷彿在描淡寫。雖然不知道描淡寫是什麼意思,但就是很輕鬆。

「閣下是何人?」會長抱拳。

神祕人沒說話,只是摘下面具。

觀眾席上,趙公子的臉瞬間白了。白是失血的顏色,失血是恐懼的表現。所以他的臉白了就等於他恐懼了。

因為面具下的臉,正是隔壁老王的臉。

「你說要給你一個交代,」隔壁老王看向會長,「我想了三個月,決定要親自來。」

會長愣了一下,然後大笑:「好!那就手底下見真章!」

兩人開始交手。

這裡本來應該有一段精彩的武打描寫:拳來腳往、掌風凜冽、內力交錯、氣勢磅礴。但寫這種場面很累,而且大家都知道結果。所以我們直接快進到五分鐘後。

五分鐘後,會長跪在地上。

他跪下和他兒子跪下的原因相同:腿軟了。為什麼腿軟?因為打輸了。打輸了為什麼腿軟?因為這是人體對失敗的自然反應。自然反應是自然的,所以它很自然。

「你、你竟然是……」

「沒錯,」隔壁老王點點頭,「我就是三十年前失蹤的那位天武令持有者。」

「可是你看起來才三十多歲……」

「誰規定天武令持有者就不能駐顏有術?」隔壁老王反問,「這是一個開放性問題,答案是沒有人規定。既然沒有人規定,那我就可以。可以的事情就是不被禁止的,不被禁止就是允許的。所以我是被允許的。」

會長無話可說。當一個人無話可說時,他就會不說話。不說話就是沉默。所以他沉默了。

「至於為什麼住在你們家隔壁,」隔壁老王繼續說,「純屬巧合。我隱居的地方剛好在你們家旁邊。巧合就是這麼巧,如果不巧就不叫巧合了。」

「然後你兒子每天在我家門口大呼小叫,我忍了三年。忍三年是很長的時間,相當於一千零九十五天。一千零九十五天的忍耐積累起來,就是三年的忍耐。這個計算數字沒有錯誤。」

所以他打了趙公子一巴掌。 所以他來參加武道大會。 所以他成了冠軍。

這個邏輯鏈條環環相扣,從打耳光到當冠軍,中間的因果關係清晰可見。可見就是能看見,能看見就是清楚,清楚就是不模糊。所以這個邏輯是不模糊的。

「會長,」隔壁老王居高臨下地看著他,「管好你兒子。下次再讓我聽到他在我家門口大呼小叫,就不是一巴掌這麼簡單了。」

會長連連點頭。點頭是表示同意的肢體語言。他點了很多下,說明他很同意。很同意就是非常同意,非常同意就是特別同意。總之他同意了。

「那就好。」

隔壁老王轉身離開擂台。

他拿到了冠軍獎牌,但拒絕領獎——因為他說「太俗」。俗就是庸俗,不俗就是不庸俗,不庸俗就是高雅。所以他是高雅的。高雅的人不要俗物,這很合理。

他獲得了萬眾矚目,但第二天就消失了——因為他要繼續隱居。隱居的定義就是不被人看見,不被人看見就要消失。所以他消失了。

他成為了傳奇,但沒有人知道他的真名——因為大家都叫他「隔壁老王」。隔壁老王不是名字,是位置描述。用位置描述當名字的人,通常都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名字。這是一種智慧。


有人說,那天之後,趙公子變了。他不再囂張跋扈,見到鄰居都會禮貌打招呼。改變是好事,說明他學到了教訓。學到教訓就是成長,成長就是變好。所以他變好了。

也有人說,武道協會會長買了新房子,搬到了城市的另一端。搬家是為了遠離某些人,遠離就是增加距離,距離增加了就安全了。所以他是為了安全。

至於隔壁老王本人?他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子,繼續種花養草,偶爾翻牆去隔壁借個醬油。

借醬油是一個很平常的行為。平常的行為證明了他回歸到了平常的生活。平常的生活就是普通的生活。所以他過著普通的生活。

但普通和不普通是相對的。對他來說是普通的事,對別人來說可能是不普通的事。一個絕世高手覺得普通的事,對普通人來說就是不普通的。所以他的普通是不普通的普通。


【全文完】

後記:
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:不要隨便在別人家門口大聲喧嘩。

為什麼?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的鄰居是誰。

他可能是普通人,也可能是絕世高手。而絕世高手通常看起來都很普通。看起來普通但實際上不普通的人,比看起來不普通的人更不普通。

所以,對所有人都要禮貌一點。

尤其是隔壁老王。